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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分类、高绩效、加分项,孵化器评价体系里藏着的行业革新

cops 2020-01-10 00:00:00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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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科技部火炬中心正式对外发布《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

据悉,《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为《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182号)的修订版,将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修订版评价指标体系变在哪?又因何而变?

分类评价,科学评估孵化器发展水平

“未来两大类孵化器会持续存在,即综合类孵化器和专业类孵化器。”

韵网WIIN创始人、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颜振军告诉创头条记者,综合类孵化器,不管哪个领域的企业都可以入驻,专业类孵化器则构建在又细又长的生态链上,聚焦某一个垂直细分领域。

专业类孵化器容易在市场经济体系比较完善的发达地区、发达城市生长,相对而言,综合类孵化器地域适应性更广,也更容易形成相应的创业氛围。未来研创园创始人阳凌峰认为,两者各有适应的环境。

对于同一个孵化器,在不同阶段功能上也可能存在转换。

“对于体量大的孵化载体,可能先按产业分区或分层,运营一定时间后,根据入驻企业的成果和整体定位,再转向细分领域。”航天科工通信技术研究院华灿工场双创平台创始人李伟国向记者说道。

因此,若不同类型的孵化器采用同一套评价指标,则可能出现评价结果不够科学的情况。

对此,修订后的评价体系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在评价测算上更加体现政策导向和制度公平,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在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链条建设工作及成效、开展国际合作和引进国际创新资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新增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综合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孵化器总收入的比例等指标上,综合类孵化器权重更高。

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况、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在孵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与在孵企业比例等指标上,专业孵化器权重更高。

业内人士认为,分类评价通过权重的差异化设置,突出了不同类型孵化的功能和效用,是对孵化器发展水平做出科学评价的重要途径,尤其在突出特色化、专业化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导向作用上,有了评价依据。

肯定孵化器社会价值,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孵化器是一个社会公益事业,至少是半市场半公益。”清控科创总裁程方向创头条记者表示。

事实上,孵化器的公益属性一直是众多业内人士的共识。成都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主任曾蓉告诉记者:“孵化器既有一部分公益性的服务,又强调自身的生存,其实是公益加市场的结合。”

在此前提下,单纯从经济效益上对孵化器进行评价,则可能忽略部分孵化器的社会价值。

“有些孵化器可能在经济效益上不如其他同行,但在区域双创生态搭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价值值得被肯定。”行业人士说。

修订后的评价体系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的带动作用设计了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不同类型的孵化器对应不同的加分项指标。

综合型孵化器以带动区域创新创业情况为加分项指标,包含孵化器参与区域创业孵化政策研究落实,推动孵化器联盟、协会建设,提升区域孵化整体水平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区域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情况。

专业型孵化器对应的加分项指标为对区域产业发展促进情况,指专业孵化器在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集聚、打造产业创新生态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设置加分项个性指标,对孵化器承载的多元化功能及对区域创新发展的特色作用进行全面考察,将实现对不同类型孵化器的有效引导,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孵化绩效权重达55%,引导高质量双创主体培育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评价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其中孵化绩效权重最高,由原来的30%调整为55%。

一地方行业从业者告诉创头条记者,伴随着行业逐步往高质量发展,近几年孵化绩效的要求一直在逐步提高。

上述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业内人士指出,修订后的孵化绩效更加注重科技含量。

具体体现在,原来的“考核期内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一项,改为“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且该项在孵化绩效中权重最高,达10%。

此外,孵化绩效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角度,加大对孵化器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发展质量的评价,引导孵化器从注重载体建设向高质量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升级。

修订后的评价体系,还新增了孵化器跟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孵化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情况、服务情况等5个基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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