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名称: 浙江省“省级人才计划”引才公告

活动地点: 线上进行材料提交

活动时间: 2020-09-29——2020-12-31

联系人 : 闫先生

电话 : 1382883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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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引进对象

主要围绕浙江省内重点发展的泛印刷、纺织、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的智力人才需要,对象为在浙江或拟来浙江的科技创新人才。其中,拟来浙江对象以浙江企业拟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为主,也可以是符合浙江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二)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三)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四)引进后须全职在浙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


创新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时未全职在浙江工作,或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浙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安排

申报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网上申报

12月底前,申报人可登录创成汇平台(www.cchccc.com),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直接认定选择专项办。


2、审查推荐

各市委组织部和在杭省部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报送对应省直牵头单位。


3、资格复审

省专项办会同省直牵头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对破格申请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学术成果、知识产权、工作业绩、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查证,对直接认定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形成进入集中评审人员名单和直接认定初步人选名单。


4、集中评审

省专项办会同省直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初步人选,连同直接认定初步人选一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5、实地核查

省专项办组织力量对创业人才项目建议人选进行实地核查,同步开展政审公示等工作。


6、审批公布

确定入选名单,按程序报批发文。


四、支持政策

对省级“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人才项目入选者,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10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予以相应配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


对海鸥计划项目入选者给予50万元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便利。


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各类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浙江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新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项目的当然人选。此外,在外省申报入选创新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3月1日后出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为省级“人才计划”人才。


五、申报所需资料

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浙江省级引才计划申报书》,具体以网络版为准。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附件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3)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代表性论文(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或中文相关说明);论文资料可上传发表论文首页、检索证明,外文附中文相关说明;(6)主持过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个人荣誉及获奖证书。


4、上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通过申报系统,按规定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六、申报咨询

13828836760  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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