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名称: 启东市“东疆英才计划”

活动地点: 网络申报

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02日-- 2020年03月31日

联系人 : 熊先生

电话 : 1382339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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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引进对象

优先引进能对启东市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领域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业类人才应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企业创新类人才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引进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一般不超过78周岁(194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博士学位的需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岗位工作经历,且以往从事的研发工作内容与所创办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3.申报人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到我市创新创业,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4.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2月28日前参加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高管、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未在江苏省内获得过各级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二)各类人才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创业类高层次人才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所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主要工作精力为所创办企业服务,本人实际到账的货币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且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不认可代持股关系。
    (4)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创业计划。
    优先支持: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所创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


    2.创业类领军人才
    (1)特指在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国内外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相当层次的人才(不包括青年类)。
    (2)在符合创业类高层次人才所有条件的基础上,本人实际到账的货币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不认可代持股关系。


    3.创新类高层次人才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人才从到启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的银行流水为准。
    (3)全职引进创新类人才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非全职引进创新类人才需提供原单位(非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服务证明。
    (4)境外引进人才要求是全职引进。
    (5)引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③拥有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南通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我市“东疆英才计划”资助的企业。
    优先支持:企业全职聘用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本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占有股份的人才。


    4.创新类领军人才
    (1)特指到我市企业创新的国内外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相当层次的人才(不包括青年类)。
    (2)在符合创业类高层次人才所有条件的基础上,人才从到启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4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的银行流水为准。


    5.高技能类人才
    (1)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具有同等技能水平;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2)人才从到启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5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的银行流水为准。
    (3)国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入选后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入选后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4)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②“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③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5)引进单位应为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6.启东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且符合创新创业类高层次(领军)人才所有条件。


三、支持政策

1.对入选的创业类领军人才,协议期内由市财政给予200-100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

2.对入选的创业类高层次人才,协议期内由市财政给予50-50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

3.对入选的创新类领军人才,协议期内由市财政给予50-10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

4.对入选的创新类高层次人才,协议期内由市财政给予30-10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
5.对入选的高技能类人才,协议期内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


资助资金拨付方式为签订协议后首期拨付资助总额的40%(创业类项目资助额度在50万元及以下的为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30%,项目终期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四、申报受理

申报对象按照附件要求,按照申报类别提供真实性承诺书、“东疆英才计划”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企业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经企业所在镇、园区审核通过后报市人才办。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真实性承诺书、“东疆英才计划”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附件请到创成汇官网(https://www.cchccc.com/match_detail/390)东疆英才计划申报页面底部“资料”处进行打包下载。
2.真实性承诺书、“东疆英才计划”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单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同时报送“东疆英才计划”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严控申报质量,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2.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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